信息公開工作程序


信息內容編制。集團公司各部室是確定信息內容是否公開的主體,按照信息公開內容和公開時限要求,完成相關信息內容的擬定工作。
信息內容審核。集團公司各部室編制完成相關信息內容后,及時填寫《集團公司信息公開審批表》(附件),報送政策法規部進行法律風險評估,隨后提交保密辦進行保密審查,并履行領導小組審核程序。
信息內容發布。集團公司各部室履行完審批程序后,通過集團公司門戶網站新聞投稿系統,將信息公開內容發布到“信息公開”專欄。
信息內容歸檔。集團公司各部室將信息內容發布后,隨信息正式文本和信息公開審批表,交由集團公司辦公室按照信息公開內容分類進行整理、編碼、歸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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